法律问答

你好,赵律师,请给我打个小章。我在上海青浦重建了房子,签了两年合同,一次性交了两年房租。现在租期还没到一年,房东突然说不租了,然后给了我一个月搬走。我找了一圈,周围的房子价格都涨了,月租涨了1000元。我能不能不搬这种情况吗?或者如果非要搬家,房东要交多少钱?

房屋租赁
2023-09-12 18:3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和出租人(房东)协商,可以选择在相同条件下购买该房屋,也可以选择三方签订协议,内容是在购买人购买该房屋后,可以继续承租该房屋。当然,如果和以前房东签订的协议就有类似的条款,如在某条件下有继续承租该房屋的权利。当然,如果出租人,或者购买人硬要搬出,根据协议,可以要求其对的损失进行补偿,比如说转让费、以及装修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一般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了,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依据相关规定,当房东在房屋出租合同期内单方随意涨房租时,租客可以拒绝并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原房租进行支付。若房东拒收租金或者要求租客搬离,租客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在搬离后起诉要求房东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因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而解除,出卖人、租赁物系由承租人选择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赔偿相应损失;但是,因出租人原因致使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出租人的损失已经在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时获得赔偿的,承租人不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可以和出租人(房东)协商,可以选择在相同条件下购买该房屋,也可以选择三方签订协议,内容是在购买人购买该房屋后,可以继续承租该房屋。当然,如果和以前房东签订的协议就有类似的条款,如在某条件下有继续承租该房屋的权利。当然,如果出租人,或者购买人硬要搬出,根据协议,可以要求其对的损失进行补偿,比如说转让费、以及装修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