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撕了粘上结婚证后还能用吗,具体怎么规定

2023-09-12 19: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证撕了不能用了,但是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并不因为结婚证的撕毁而结束;结婚证撕了可以补办,补办结婚证要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法律分析:结婚证被撕了,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的处理方法如下:
    1、撕坏的程度比较低。可以把撕了的结婚证重新粘接起来,在使用时,粘接的结婚证和完好的结婚证一样,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一本结婚证完好,另一本结婚证被撕了,持有完好的结婚证的一方不需要补领,持有被撕坏的结婚证的一方需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到原办理结婚证的婚姻登记处查询档案,并进行结婚证补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法律分析:1.撕坏的程度比较低。可以把撕了的结婚证重新粘接起来,在使用时,粘接的结婚证和完好的结婚证一样,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一本结婚证完好,另一本结婚证被撕了。持有完好的结婚证的一方不需要补领,持有被撕坏的结婚证的一方需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到原办理结婚证的婚姻登记处查询档案,并进行结婚证补办。3.双方的结婚证都被撕了,而且撕坏的程度很大。需要夫妻双方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到原办理结婚证的婚姻登记处,查询档案办理补领。4.双方的结婚证都撕坏,婚姻登记机关查询不到结婚档案。夫妻双方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以及被撕坏的结婚证,以及3张二寸的夫妻双方近期免冠半身合影,办理《夫妻关系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