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地产案件仲裁受理范围是什么,是否有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仲裁
2023-09-13 00:20:48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案件仲裁受理范围:
    1、房屋买卖纠纷,包括房地产买卖合同、价格、优先购买权等;
    2、房屋所有权纠纷,包括所有权、份额、变更、分析、交换等;
    3、房屋使用权纠纷,包括租赁、租金、强有、返还、占有、交换、转租、转让、转让等;
    4、其他权利与相邻关系,包括通行、典当和与相邻房屋的权利义务关系;
    5、房屋维修纠纷包括房屋维修项目和安全检查鉴定、各项工程费用承担等。
    不能仲裁的有:
    1、人民法院受理或者审理的房地产纠纷
    2、房地产纠纷涉及离婚、收养、监护、继承、分析、赠与;
    3、房地产纠纷涉及政策执行;
    4、行政机关依法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 房产案件仲裁的受理范围为房产合同纠纷、涉及房产的财产纠纷。具体以申请的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为准,不涉及人身权益的纠纷都可以申请仲裁。
    根据《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仲裁法》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仲裁法》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房产案件仲裁的受理范围是当事人之间要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法律行为争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第二十三条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房地产案件仲裁受理范围是什么,是否有相关法律法规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劳动纠纷问题
房地产案件仲裁受理范围是什么,是否有相关法律法规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