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要不要回原结婚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起诉离婚
2023-09-13 00:50: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不一定要回到原来的结婚登记处办理。离婚和结婚一样,只需到男女任意一方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即可,并未强制规定一定要到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要注意应当签订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书面离婚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一、离婚要回登记的地方办手续么
    离婚不一定要在登记地办手续。双方协议离婚的,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都可以。
    二、离婚登记程序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法律依据:《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三、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
  • 一、离婚还要回到原来结婚登记处办理吗
    1、离婚不一定要回到原来结婚登记处办理。离婚和结婚一样,只需到男女任意一方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即可,并未强制规定一定要到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准备离婚相关证件;
    2、准备离婚相关材料;
    3、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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