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后如何分割房地产离婚,具体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9-13 01:06: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房产分割原则如下: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协商决定;协商不一致的,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离婚房产分割具体法律规定有:1、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2、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不得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离婚房产分割具体法律规定有:若该房产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属于个人财产的,则一般不予分割,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按照约定分割,约定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