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了解一下,公司要求每天上下班打卡,我上个月有几次忘记打卡,公司要按照旷工扣我工资,这个是合法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13 01:5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旷工扣上个月的工资当然是不合法的,因为这明显已经不是对于劳动者的惩戒,而是借题发挥,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公司忘记打卡扣工资是不合理的,用人单位会被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非法克扣劳动者基本工资,应当按时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以旷工一天扣一月工资是不合法的,这样会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原则上应当扣除当日的工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旷工若是没有给企业造成损害的,不能被额外扣除工资。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