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已经买了六年的房子,一个还没有住。如何支付取暖费?

房屋买卖
2023-09-13 02:24: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按照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约定处理
  • 具体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确定,可以起诉原房主要求支付拖欠的暖气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法律分析:如果是尚未交付的房子没有取暖费的,已交付而没有入住的应该在本年度供暖季开始之前,到相应的供暖公司提交申请停止供暖,申请成功的将按照空置房收取费用。
    法律依据:
    一、《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二、《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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