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疗事故鉴定在哪做,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9-13 02: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事故的鉴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首先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写明事情发生的经过及时间、地点,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并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然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听证、取证,并召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议。对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结论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意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医疗事故鉴定规定有:
    1、鉴定可以由当事人共同委托,也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转交鉴定;
    2、专家鉴定组应当自接到材料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3、其他法律规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十九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 法律分析:医疗事故鉴定分为三种情况:
    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由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由医学会组织鉴定。
    3、起诉之后法院要求鉴定的,法院委托机构鉴定。
    受理部门:
    (一)市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有:市、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
    (二)市、县级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辖区内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同级卫生局医政部门承担。
    (三)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对县级市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而要求重新鉴定的案件,以及市市范围内医疗机构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局医政处承担。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是否受理的审查,并且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