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卖合同的支付方式有哪些,法律如何规定

房屋买卖
2023-09-13 05: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卖合同支付方式有: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公积金贷款、按揭商业贷款。钱款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范围内给付完毕,分期付款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按月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八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 法律分析:买卖合同的交付方式主要有现实交付、拟制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
    一、现实交付
    现实交付即直接交付标的物。
    二、简易交付
    简易交付是动产早就为受让人占有,出让人与受让人确认动产已交付。
    三、拟制交付
    拟制交付即以交付标的物的单证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
    四、占有改定
    占有改定即出卖人要继续占有标的物时,出卖人与买受人协议由出卖人继续占有标的物,而标的物所有权已属买受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买卖合同的付款方式有: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公积金贷款、按揭商业贷款。钱款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范围内给付完毕,分期付款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按月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八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