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找不到对方怎么处理,法律怎么规定

起诉离婚
2023-09-13 06: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规定,想离婚找不到对方的处理方式是,首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或死亡;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宣告失踪或死亡的裁定;如果是宣告失踪的,一方再向法院提起因对方失踪的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如果是宣告死亡的,直接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找不到对方,可以至法院进行诉讼离婚,法院会发出开庭公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也就是说,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若被告已失踪或下落不明满2年的,可以申请宣告为失踪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四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四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找不到对方,如果对方是失踪或者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按照规定公告期满,婚姻关系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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