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朋友欠我钱。人在外地怎么处理

债务追讨
2023-09-13 07: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债务人在外地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流程如下:
    1、债权人递交申请书,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2、人民法院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同意受理的,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 朋友欠钱不还的,可以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规定,公民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因为朋友欠钱不还向公安机关报警是可以的。但是公安机关处理的一般是治安违法行为或者犯罪行为,而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所以当事人可以采用协商、诉讼、申请仲裁等方式来解决其纠纷。当事人之间协商不成的,就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