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买房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9-13 09:3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前买房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所购房产应认定为是夫妻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个人所有。但是如果该房产是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或是夫妻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有,那么该婚前房产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买房不一定属于共有财产。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所购房产应认定为是其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个人所有。但是如果该房产是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或是夫妻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有,那么该婚前房产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购买的房屋如果是个人支付的,并登记在个人名下的,不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约定婚前购买的房屋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对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