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姻债务
2023-09-13 11:4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债务的处理为先将其夫妻共同债务以及个人债务予以区分,再将区分出来的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偿还,若是不足以清偿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各自的债务处理份额,协商不成的请求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起诉离婚后债务的处理方式:1、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双方协议清偿;2、若是一方有证据证明债务系个人债务的,由一方以其个人财产予以归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在债务诉讼中处理离婚时债务的方式为:若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双方对此债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无论双方如何分割,都不能对抗债权人。若是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则另一方不承担任何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