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10岁的男孩在托管中午吃完饭后摔倒受伤,托管承担了多少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9-13 12:1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学孩子在托管受伤,托管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托管机构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受到托管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托管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消费者在用餐期间摔伤,饭店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经营者有在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没有尽到该义务,导致消费者人身财产受损害的,经营者负有赔偿责任。饭店的赔偿范围应包括:医疗费、治疗期间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人生活自助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须的生活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第四十一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伤,托管班应当承担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伤的,托管班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