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房子,没过户,签合同,有效吗?

房屋买卖
2023-09-13 13: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没有过户签订买卖合同有效,但对房屋仅享有债权,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屋未办理物权登记导致房产没有过户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房产买卖没有过户合同有效,但当事人对房屋仅享有债权,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屋未办理物权登记导致房产买卖没有过户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签约购房合同时没房产证的,合同依然有效。房地产没有房产证导致房地产不能办理过户,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购房合同债权的效力,但产权主体有问题、房产分离出卖、非法转让限制房产的,购房合同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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