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的危害是造成他人财物受到损失,或者造成他人人身受到损害,严重的甚至会造成他人死亡。高空坠物的责任由具体侵权人承担,在侵权人难以确认的情况下,可以将一楼以上的所有高层住户列为侵权人,而这些高层住户,需要提供
证据证明自身不是侵权人,否则就要承担
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