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需要条件:
1、由主张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的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
2、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14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征求其对鉴定的意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
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
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