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偷电三轮车被发现了报警了,一年之后给要回来,警察说三轮车是那个人买的,但他没有证据,应该怎么处理?

刑事辩护
2023-09-13 17:50: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偷东西后又还回去,但对方报警的,盗窃者可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同时可以请求对方的谅解,看能否协商处理。行为人认罪悔罪,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 买上偷来的电动车,如果对电动车是赃物不知情的,属于善意第三人,不构成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明知其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一、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不构成犯罪。因为盗窃的是自己的财物,并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财产权利,而且将财务物盗走后也没有要求联合检查小组赔偿,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2、被构成盗窃罪。因为三轮车被扣押后,联合检查小组对该三轮车有了暂时的保管权,保管期间财物丢失,保管人应负保管不当的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保管人虽不是财物所有人,但属于财物占有人。行为人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将他人保管下的本人财物窃走,实际上间接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应构成盗窃罪。  3、盗窃联合检查小组扣押财物,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且其“实际占有”状态表明了“非法占有”的目的,已经构成盗窃罪。  二、《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