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异找不到对方该如何处理,法律如何规定

子女抚养
2023-09-13 18: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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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规定,想离婚找不到对方的处理方式是,首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或死亡;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宣告失踪或死亡的裁定;如果是宣告失踪的,一方再向法院提起因对方失踪的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如果是宣告死亡的,直接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找不到另一方的,有以下处理方式:
    1、直接起诉离婚;
    2、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再起诉离婚。
    如果经过法院合法的传唤,被告仍不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 找不到对方经一定程序是还能离婚的,该作以下处理: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失踪公告,再申请离婚,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应当准予离婚。且该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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