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律上应该如何规定离婚嫁妆属于谁的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9-13 18: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嫁妆的财产认定,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一般,嫁妆是属于女方的家属给予女方出嫁时的赠与行为,属于个人财产;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属于个人财产。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 法律分析:离婚嫁妆属于女方的财产。如双方在婚后约定嫁妆转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则离婚时应当分割,没有约定的,按照婚前财产计算,属于女方的财产,应当由女方带走,这个情况主要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关于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冰箱、电视、洗衣机以及普通家具等日常生活用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项链、戒指等金银首饰,以及在属性上属于女性用品的嫁妆,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配;
    3.房子、车辆等由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财产,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只登记在女方或者女方父母、亲属名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或者继承的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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