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法典如何处理家暴?遇到家暴怎么办?

家暴
2023-09-13 18:31: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新《民法典》对于家暴的处理方式为:一方具有家暴情节的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具有家暴情节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遇到家暴应该及时报警,然后搜集证据去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受到家暴处理的方法有:
    1、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制止暴力行为,为日后维权保留证据;
    2、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3、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进行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家庭暴力的认定如下;
    1、主体须为家庭中的成员;
    2、主观方面是故意;
    3、客观方面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第一、二款第三款第二项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家暴处理如下:当事人遭遇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或者向加害人或者本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家暴严重的将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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