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房子面积翻建的话,怎么办

房屋产权
2023-09-13 18: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房屋翻建一般不需要办理手续,但在未拥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原宅基地上翻建房屋需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翻建的房屋必须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同时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 农村房子翻建超出面积后,其超出审批面积部分无法获得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建房者要主动向审批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补交费用。建房者也可在土地登记本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等分户建房或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规定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超过部分退还集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 翻建农村房屋不需要办理用地手续,但在未拥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原宅基地上翻建房屋需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翻建的房屋必须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同时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