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的孩子今年上二年级。上阅读课的时候,老师带全班去操场玩。我的孩子在玩单杠的时候和另一个同学踢来踢去,导致我们应该承担多少责任?外一个同学受伤了,请问我们应该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9-14 01: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身损害赔偿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时,以行为人是否有过错为依据来判断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
  • 学生在学校受伤的,如果学校没有尽相应的义务,学校要承担没有尽到管理义务的过错责任,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 如果是老师的原因造成而学生无过错的情况下老师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 学生课间玩耍受伤学校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在学校受到了同学(第三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将由打人的同学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义务的,将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学校承担相应补充责任后,可以向打人的同学进行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