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酒驾逃逸没有造成后果的怎么处理

酒驾醉驾
2023-09-14 06: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酒驾逃逸没有造成后果的怎么处理
    1、酒驾逃逸没有造成后果的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5)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7)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酒驾发生追尾怎么处理?
    1、酒驾发生追尾处理方式有:
    (1)如果后车司机有酒驾行为,还会被交警部门处罚,情况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2)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 酒驾逃逸没有造成后果的,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酒驾逃跑成功没造成交通事故的处理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拘役并处罚金;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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