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预先扣除利息的认定是:如果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本金并约定了利息,但将借款的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则可认定为民间借贷中的预先扣除利息。但如果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借款人九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