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临时工,因工作不了公司给我的职位,公司要我离职,可以赔钱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14 07: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临时工主动离职,如果是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离职的;或者是由于用人单位给本人造成损害而离职的,本人并无过错的,则可以要求补偿。赔偿是以临时工的月工资和工作年限为标准来计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临时工如果是全日制用工,且符合下列情形的,被用人单位辞退后能得到补偿: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并与临时工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裁员的;或者因破产而辞退临时工的等。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则被辞退后一般不能得到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临时工主动离职一般是没有补偿的。但如果是临时工因为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不缴纳社保等原因提出离职的,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因此就需要有用人单位存在违法在先的过错行为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