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老师,我在咸阳买了一套137平米的2008年的二手房,请问一下老师我想过户需要交哪些费用,应注意哪些细节,这是我首次购房

2019-06-08 11:44: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二手房过户流程:
    1、二手房买方和卖方先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2、再去银行办理房屋的贷款手续。
    3、再去到当地的房管局,进行二手房过户手续的登记和办理,并交纳相应的税费和款项。
    4、最后拿到房产证,再将二手房交易的尾款付清,并及时交清房屋的水电费等。
  • 赠予房产过户所需什么费用?  
    1、赠予房产过户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各按标准房价总值的2‰交纳。  
    2、赠予房产过户契税:因买卖、赠与、交换等原因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受让人按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个人购买符合津地税发[2006]3号文件规定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按照成交价格的
    1.5%缴纳契税。  
    3、赠予房产过户印花税:按房屋市场价格的
    0.5‰的税率计税,各自全额贴花。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4、赠予房产过户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
    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 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 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 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 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 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三)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契税:1.5%,由买方缴纳。
  • 房屋过户需要交纳的费用如下:

    1、营业税

    对于不满2年的二手房对外销售时要征收相应的营业税,按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时可以免征营业税;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进行征收营业税。

    2、契税

    普通住宅为销售价的
    1.5%,非普通住宅为销售价的4%。

    3、个人所得税

    征收方式是以转让收入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收入,税率为20%。如果个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产原值凭证的,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少有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

    个人在出售房屋时,买卖双方需分别按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同时买方还需按“权利许可证照”税目缴纳5元的印花税。

    5、其他费用

    此外,还需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税额的7%、3%、1%分别缴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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