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老板26号说要解雇我,说我可以做27天和28天,5月1日以后不能来,然后我去做27号和28号,4月23号还加了一天的班补五一假,但是发工资的时候是28天,29号和30号没有给,多加的23号也不算,不知道这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讨薪
2023-09-14 09:12:1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单位30天以上不发工资能解除合同。工资应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单位不发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 违法
    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无论工作多少天,工资,都是劳动者的合法收入,用人单位辞退或者劳动者辞职后,用人单位都应当结清工资,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可以向劳动机关投诉,投诉电话12333。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不达十五天不发薪水,该条款违反劳动法律,即使劳动者签了字,也是无效的条款。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