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厨师。因为餐厅没有生意,老板现在想改变商业模式,换一群人,辞退我们现在的员工。工作期间没有签合同,也没有买社保。我现在可以主张在工作期间赔偿双倍工资吗?

无故辞退
2023-09-14 11: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赔偿的情形有四种:1、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到期继续用工不续签劳动合同;3.达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拒绝签订的;4.实习生拿到毕业证后单位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可以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责任。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的责任。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十一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一个月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是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强制性义务的,双方当事人需要对劳动期限、劳动岗位以及工资福利等事项做出明确的约定,并且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为了大家的利益不受损害,还是要签订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