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
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
连带责任,当然可以先由分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不足的,再由总公司承担。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
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