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别人打脸上的几处抓伤,右肱骨远端骨折,石膏固定半个月,右肩袖四根两根完金断开,两个部分有连接。手术后,我不知道四个钉子是什么伤害。此外,右关节上方还破了砖头的青包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9-14 12: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人打后伤情不重,需要对方赔偿,是需要做伤情鉴定的。
    伤情鉴定是用来对案件性质进行界定的,比如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由检察院进行公诉;如果是轻微伤,只需要进行治安处罚即可。其中赔偿属于民事诉讼部分,可以有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进行诉讼,民事赔偿的依据是伤残等级的鉴定,而不是伤情鉴定。
    伤情鉴定是以原始损伤为鉴定依据的,法医应当在受伤后的重要时间节点内,也就是在入院期间,也可在重症、昏迷期间,通过公对公到医院病房调查伤员、公对公取证,确认伤员当时伤情和客观状况,拟订确认伤情等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八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第一百四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第一百九十五条 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一百九十六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查封、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第一百九十七条 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第二款规定的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适用鉴定人的有关规定。

  • 具体的伤势要根据伤残鉴定结果来确定,一般属于轻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被打后要及时报警,派出所受理案件后在24小时内给受害人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到法医鉴定部门做法医鉴定;眶内壁骨折,是轻微伤。
    见: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自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5.2.4 轻伤二级
    f) 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5.2.5 轻微伤
    d) 眶内壁骨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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