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时候男方不能提出离婚,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起诉离婚
2023-09-14 14:0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下列三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一、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二、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三、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法律分析:不可以离婚。男女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申请,然后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期满后,双方未撤回离婚申请的,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发给离婚证,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构应当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因此协议离婚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一个人无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法律没有规定可以离婚的情况,法律只是规定了应该准予离婚的情形。离婚的双方可以自行协商离婚,签订离婚协议,并不是说离婚一定要起诉。起诉只是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形下可以起诉离婚。但是法院不一定会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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