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的售楼部要撤场了,协调到其他岗位我不同意的话能得到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14 15:5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 不同意可以拿着劳动合同找领导协商,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谈不上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扩展资料
    经济补偿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首先你要搞清楚在什么情况下能得到赔偿,在你没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私自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得到公司的补偿工资,你这种的,只能是说你换了岗位,公司没解除合同是没有的,只能是说你个人不同意换部门,属于不服从分配,有两个办法:一辞职,二到公司协调,把你的人事关系重新放人力资源部等待重新分配,就是所谓的待岗,但这种时间不会大长,一般两个月,这两个月也就发基本工资,如果两个月也没有你合适的工作岗位,那你就不能胜任此工作,合同就会自动解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