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政府拆迁安置房是否要交增值税

房屋买卖
2023-09-14 16: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取得房屋拆迁补偿不需要交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征收的流转税,房屋拆迁过程中未产生增值额,取得的拆迁补偿免征增值税。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 房屋拆迁补偿,属于个人的,一般是不要交纳增值税的;如果属于企业的,一般是要交增值税的。政府的征收补偿行为具有商业性质,企业与政府之间补偿协议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合同行为,所以企业应该要缴纳增值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 政府赔偿拆迁款不交增值税。拆迁款是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土地、拆迁房屋所给予的补偿价款,房屋拆迁过程中未产生增值额,取得的赔偿拆迁款不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