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官司输了,我也想还钱但是我现在没那么多钱,我想分期偿还,对方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9-14 17: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 我无力偿还法院判下来的债务的,首先跟赔偿权利人进行协商,协商成功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分期支付。但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我的个人现有财产清偿债务,法院还可通过冻结、查封等方式来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来抵扣债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 起诉后对方没钱偿还的情形,相关的处理方式如下:1、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以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偿还。2、也可以协商由对方以劳务的方式予以偿还。但是,如果对方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其可执行财产。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