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立案标准:
1、行为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致使公私财物遭受5千元以上损失的,应予立案;
2、实施了3次以上毁坏公私财物行为的,应予立案;
3、纠集3人以上公然实施毁坏公私财物行为的,应予立案;
4、存在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应予立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