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未成年17岁孩子出生了,男方不想负责,也不想给抚养费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09-14 18:50: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成年子女可以直接向父母主张抚养费,因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要承担抚养的义务和职责,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女方未婚生子,不要孩子也不给抚养费的,男方可以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只要男方可以证明孩子跟女方生活在一起会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或者男方证明自己已经无法生育,而女方还有子女的,那法院经审查认为男方更适宜抚养孩子的,男方就可以成为孩子的抚养权人,男方也就可以有权利一并要求女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未婚生子,女不要孩子的就应该支付抚养费,女不支付抚养费的,男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时间。法院判决之后对方还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