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方式主要有以下规定:
1、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的形式;
2、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等形式;
3、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视为书面形式。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