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婚期间欠的债务,离婚时可以要求男方分担吗?

婚姻债务
2023-09-15 06:03: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方式:主要由双方自行协商,对于无法协商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如果夫妻双方在欠有债务的情况下离婚,则需要分清这笔债务是属于夫妻双方的,还是属于个人的。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如果属于个人债务,则需要欠债的一方独自偿付。如果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这笔债务,且打算各自归其所有亦或个人打算恶意拒绝承担,则需要双方或个人承担连带责任。关于婚前债务应当由什么比例承担由夫妻双方来决定,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由法院取决于双方各自的经济状况来做出准确判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离婚后债务的分担方式:
    1、个人债务一般不分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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