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跟我老公结婚4后买的房子,现在离婚了,房贷一直是他还的,房子名字是我们两个的,我净身出户不要房产,如果以后他房贷还不起,银行会不会找我还啊,谢谢

离婚
2019-06-08 13:41: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能够达成协议,则可以直接完成离婚协议书,然后在去民政局备案同时办理离婚登记即可。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中应当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乃至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写明,而房产一般都是作为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也在上述共同财产之内,可以有夫妻双方进行分割。
  •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和子女是否有房没有关系,和子女是女儿还是儿子没有关系。
      如果子女拒绝履行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可以起诉这位子女维权。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如果房屋归你老公,那么你无需返还对方的贷款。 离婚后房子归谁这个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一方婚前已经付清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属于婚前财产,归房产证上的个人。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在婚姻存续期内取得房产证,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所有
  • 诉讼离婚的过程中,一方提出“净身出户”,不是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因为,法院是否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双方感情依据破裂,无法在一起生活。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