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有一些拆迁安置房的问题想咨询一下

房屋买卖
2023-09-15 08:10: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安置房包括以下事宜:
    一、拆迁当事人共同选择评估机构。
    二、拆迁人出资委托评估机构。
    三、评估机构勘察测量。
    四、初步估价报告公示。
    五、复核申请等。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 法律分析:拆迁安置房需具备三个条件:
    1、符合设计规范;
    2、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
    3、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具体说要有房屋验收合格证 ,所有的证照应齐全,从修建到竣工都必须达到安全标准。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 拆迁安置方式有:
    (一)货币补偿,即通过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
    (二)产权调换,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三)结合型补偿,即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可以二者结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