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时,协议没有写房子抵押贷款的事,事后老公的贷款需要还吗?

婚姻债务
2023-09-15 08:4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起诉确认抵押无效
  • 离婚时,抵押房屋的贷款尚未还清的部分须双方共同承担;如有协商约定,也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如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对于办理婚前房产抵押贷款,如果双方没有关于该房产的财产协议的,该房产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个人办理抵押贷款不需要配偶签字;如果该房产已约定为双方共有的,则需要配偶签字才能办理抵押贷款。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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