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判决书下来了,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2023-09-15 09:3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法院处理强制执行的步骤如下:1、一方拒绝履行法院判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移交执行员执行;2、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受理该请求;3、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执行员收到申请书,或者移交申请书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5、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会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会制作笔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零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最好的办法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既然判决下来了,那么等判决生效后,如果被告不按判决执行,原告最好的办法就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注意,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2年。
  • 法律分析:应从实际收到判决之日起算有关期限。如此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的第十五日无人提起上诉的,判决生效(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在判决规定的被告履行判决义务期限届满(被告不主动履行)之日起的一年内,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就丧失了求得法院给予执行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一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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