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商量一下,我在工厂工作半个多月的时候腰椎L1椎骨折了,工厂说看病的收据留着报销,现在只有三个月,开了两个月的工资,想让我以后上班做点轻快的工作,关键是现在腰不好总是疼,我觉得也要半年才能受伤。我想问一下我现在的情况,工厂应该赔偿我吗?什么样的赔偿标准合适?

工伤索赔
2023-09-15 10:1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赔偿一般半年到一年左右到账。工伤职工获得工伤赔偿要经历以下过程: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伤情相对稳定后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申请工伤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赔偿一般半年到一年左右到账。工伤职工获得工伤赔偿要经历以下过程: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伤情相对稳定后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申请工伤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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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工伤能得到的赔偿有:工伤医疗待遇;安装辅助器具的费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不超过12个月;职工评定伤残等级的,享受伤残待遇;按月享受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四十、三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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