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认定是否构成贪污罪,刑法上如何规定

经济犯罪
2023-09-15 10:4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如何认定贪污罪
    1、认定贪污罪的标准,分别是:
    (1)犯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故意;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二、贪污罪既遂和未遂的认定
    认定贪污罪既遂与否,应把握以下两点:
    1、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特征。其中,衡量非法占有的标准,是行为人是否实际已非法占有了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的财物。如果已实际非法占有了,即视为既遂;
    2、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造成了客观的危害结果。其中,衡量造成了客观危害结果的标准:一是贪污数额实际上已达到5千元;二是贪污数额虽然实际上尚未达到5千元,但客观上存在贪污情节较重的事实。
    对于符合上述两方面的贪污行为,就可以认定为贪污罪既遂。
  • 贪污罪的认定:
    1、贪污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于国家工作人员;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通过其构成要件区分是否构成贪污罪: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为直接故意。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