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宅基地确权以后怎么办理

土地纠纷
2023-09-15 11: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宅基地确权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当事人向村委会提出宅基地确权申请;
    2、村委会受理申请后上报至乡(镇)人民政府;
    3、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身份证明等材料;
    4、经过审核,符合确权条件的,办理确权登记。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第五款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 农村宅基地确权流程如下:
    1、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2、村委会上报至乡(镇)人民政府;
    3、提交申请书等材料;
    4、材料经过审核,符合确权条件的,办理确权登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第五款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 一般情形下的农村宅基地确权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确权申请;
    2、提交申请书等材料;
    3、材料经过审核,符合确权条件的,办理确权登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