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八年没安置的,当事人可以凭借
拆迁条例及安置协议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就补偿争议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选择
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
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