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地受伤赔偿标准21I地上

工伤索赔
2023-09-15 12:1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因各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不同,各地所领取的赔偿金额也不一样。
  • 工地受伤赔偿标准是:
    (1)受伤的工人已上班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每个月的工资计算其原工资;
    (2)工人受伤但上班尚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每个月的实法工资工资计算;
    (3)工人受伤但上班没满1个月的,按合同标明的每个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劳动者在矿上受工伤,赔偿标准如下: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