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针对离婚债务如何认定

婚姻债务
2023-09-15 12:1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债务认定的办法:1、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认定为共同债务,另有约定的除外;2、用于一方个人生活,以及其他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纠纷中的债务的认定方式:
    1、一方的婚前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认定为个人债务;
    2、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纠纷中的债务按如下方式予以认定:1、对于一方的婚前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2、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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