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子上班,受伤了当时没解决半年多了协商不好,还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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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受伤与用人单位所引起的纠纷,属于
劳动争议范畴,是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都必须先要走
仲裁前置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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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工伤事故调解的事实与实际不符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起诉;如果属于
劳动仲裁裁决前的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不能直接起诉。当事人之后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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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过了一年了当事人还是可以起诉,只要满足起诉的法定条件即可,即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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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